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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自有民選總統以來,沒有一個是好的,主要原因在於候選人及選民的認知錯誤:

1. 總統不應像林志玲一樣只是花瓶,應能像柯P一樣有能力認真在做事,尤其必須知道總統或官員的職位並非是為了方便他們A錢而設的,

2. 立法院長不能只是有好EQ八面玲瓏,否則作了總統以後被欺壓的吃虧的一定是善良百姓,

3. 認真做事的柯P雖然有能力有做事的使命感,但也不能因此喪失了太多EQ,否則當了總統很快就會引起世界大戰,那怎麼得了。

選舉制度並非一個實質可行的制度,因為:

1.投票制度假設每個人都很有水準,什麼事都瞭解,但試問有多少人瞭解國防軍事、高鐵、發電、煉油等等,真正懂的恐怕佔總投票人數的5%都不到,結果投票的結果一定與這5%人的認知完全不一樣。也許有人會說那就用代議制啊,先從這5%人中選出人來幫我們決定即可,問題是一般選民選出的都不是這5%中的人,因此立法院是用打架解決問題的。

2.有選舉制度就有政治獻金,有政治獻金就有官商勾結,有官商勾結就有貪污腐敗,所以選舉的結果就是貪污腐敗

必然結果  

參見新聞報導https://video.udn.com/news/36448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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