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金門縣政府歷史記載、金門縣志及學術論文研究,國軍來之前金門早已種植高粱,金門高粱換米政策實施於西元1952~1976年,此為金酒成立之後,為解決原料不足問題,葉華成向胡璉提出的建議。
高粱在每年的10~11月成熟收成
九龍江酒廠在民國42年2月1日正式宣佈量產上市,而下面附錄十九顯示首次頒布收購高粱暫行辦法為民國42年9月14日。
因此有人說是胡璉先實施『一斤高粱換一斤大米』政策嘉惠農民,然後再找葉華成來幫他建高粱酒廠,這個順序是錯的,事實是先有酒廠,葉華成才建議胡璉實施『一斤高粱換一斤大米』政策嘉惠農民,以解決高粱不足的問題。因當時高粱酒很賺錢,所以胡璉也很樂意這樣做。
吳總說為解決換回的高粱,才找人來釀酒,這個先後順序的錯誤希望能翻閱金門縣政府的公文檔案,查清楚『高粱兌米』公文的頒布時日予以澄清更正,高粱換米政策實施的日期一定在民國41年9月之後。本人建議在金門高粱酒史館中公開展示各相關的金酒歷史文件,以昭公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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